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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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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,我兴致勃勃地跟他说:“我上周从图书馆回寝室的路上,发现有三个男生聚在化学实验室的楼道口。

我觉得不太对劲,明显那两个穿着ede≈ravenscroft的是布灵顿男生,另一个就像是被堵在那里的小可怜。

我悄悄地走到那两个人背后,听到其中一个人说:“夏洛克,你不是天才吗?天才怎么不能推测出我今天要在这里揍你!”

另一个人,哦,另一个人就是我的名义上的堂兄,他爸爸是被我爷爷收养的。不过他生得高高壮壮,人却被养得相当自负无知,就听我那个堂兄厉声威胁他:“夏洛克你要是跪下来,我就原谅你。”

太没有教养了!我气得直接把手中的书砸了过去,“两个蠢东西,赶紧滚!”

我那个堂兄被砸后,气得脸通红,但看清是我后,手上的拳头慢慢放下,他恶狠狠地瞪着我,随后就招呼他的那个同伴离开了。”

说到这里,我仔细观察他,发现他的表情很难人寻味。你说他是高兴吧,但是脸色依旧冷冰冰的不近人情;你说他是愤怒吧,但听到最后感觉还是有点开心;可你说他不为所动吧,但全程听下来,他那手指不知道敲了多少次桌子。

“那个人没有说什么吗?”他没头没尾地问我。

“谁?” 我托着腮,睁大眼睛望着他。

“夏洛克。”

“你说那个化学系学长呀,” 我回想当时的情形,突然笑出声:“他蛮有意思的,不仅不感谢我,还把我的专业成绩人际关系扒得干干净净,应该是在嫌弃我多管闲事?”

“这样就有意思了?” 他奇怪地看着我,仿佛我是什么傻子。

接着他松了一口气,很轻,却只有我听见了。

“他虽然猜中了全部,但没有猜到你。”我笑眯眯地看着他。

“你……” 他目光复杂,想说点什么,但是却最终没有开口。

走之前,我跟他说:“ 总有一天,我会抓住属于我的那颗星星。”

因为小时候南希说,即使宇宙有那么多颗星星,但却没有一颗属于我们。

我说,不会的,总有一天,我会抓住属于我的星星。

即使那颗星星高不可攀,冰冷不近人情。

——2002年12月24日亲爱的圣诞老人,请允许我最后一次这么叫您。

我今天已经二十二岁,爸爸在我这么大的时候应征入伍参加了马岛战争。而妈妈则以一等学士学位从牛津大学数学系毕业,像汉弗莱和南希也选择在这个年纪共度余生。

与他们相比,我有点一事无成。

我喜欢的那个人,他总是神出鬼没,一个月里能见到他的次数不超过五次,甚至有四次都是我在买甜品的路上偶然遇到他。即使来学校找我,他也会提前在短信里定好地点,好像生怕被什么人发现一样。

我其实怀疑他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。因为在有限的见面次数里,尽管他依旧西装笔挺包裹得严严实实。但我总是能第一时间察觉到他哪里又受伤。

他从来不说,我也不会问。

后来我偷偷熬了一些治愈药水,随便包装几下,看起来勉勉强强像个普通药剂。

我总是随身携带这些药水,因为我实在不知道我跟他的见面是不是需要命运决定。

即使两个人见面,我把药水拿出来时,他也总会一脸嫌弃地问我这是什么。

而我只是咯咯地笑着,然后劝他赶紧喝,喝了身上的伤就会好。看到他半信半疑,拿我没办法的样子,我有时候会觉得……或许他也是有一点点喜欢我的吧。

但我肯定是比他喜欢得要多。我不知道他的名字、年纪,生日和家庭,他对我来说就像是一团迷雾,来得那样突然急促,密密麻麻地将我围拢着,数百个夜晚我本来都有机会逃走。但我却贪念那几分,那几分短暂的温暖而选择停留。

我把伤害我的机会,留给了他。

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,我望着他,看穿了他的心不在焉,他的理智冷漠,他那份准备将我推走的决心与狠绝。

我很想修改他的记忆,让他完全忘记我。但当我把那枚戒指偷偷塞进他的衣兜后,我突然就不想那么做了。

既然他不喜欢我,那么忘记与不忘记就没有任何区别。

但他那样的人,如丽贝卡所说的,他那样冰冷的,不会在某个节日站在街边捧着鲜花等待我下课,不会在与我激烈争吵后低声安抚我,甚至都不会坦白他有那么一点点喜欢我的人,恐怕是真的不会对我动一点真心。

这一刻我才恍然大悟,原来我自欺欺人已经这么久了。

圣诞老人是假的,爸爸妈妈会听见我说的话是假的,舅舅说会来接我上学是假的,南希骗我她不会离开是假的,小叔叔说带我去游乐场也是假的。甚至那个人,他说他会来找我更是假的,假的不能再假。

假的始终不能长久,终有一天我会长大。

——2004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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